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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0年 第35号
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2010年第1期)
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网站伪造或假冒开办单位,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经核实,这些网站(见附件)已于2009年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但是不法分子通过变换域名、更改IP地址等手段,仍在违法网站大肆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并销售药品,性质恶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违法网站依法移送有关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为了保护公众用药安全,现将违法网站予以警示公告。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浏览“网上购药安全警示”栏目(http://www.sfda.gov.cn/WS01/CL044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陆续曝光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销售药品的网站,并提醒消费者为了您的健康安全,购买药品应选择医院和药店,并在医生或药师指导下用药。
特此公告。
附件: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网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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